根据上级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队伍建设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要坚决做到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相关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指导导师。
二、实施条件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政治合格的前提下,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
(一)专职思政课教师
1.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学期没有承担面向本科生的思政课课堂教育教学任务者;
2.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3.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结果者;
4.因严重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政务降级以上处分者;
5.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没有特殊原因,全年参加学院安排的集中学习、会议和培训次数不足总数的四分之一者;
6.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无故连续两届未参加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者除外);
7.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 40 岁以上,连续八年没有任何教育教学获奖、教研或科研成果者;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连续五年没有任何教育教学获奖、教研或科研成果者;
8.因其他原因,经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不再适合担任思政课教师者。
(二)兼职思政课教师
1.无特殊情况,连续四个学期没有承担面向本科生的思政课课堂教育教学任务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4.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者;
5.连续两学期教育教学中出现被学生投诉或教育教学检查中被发现严重不负责任者;
6.出现不认真备课、教学内容不符合课程教育教学要求者;
7.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无特殊原因,全年参加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要求的集中学习、会议和培训次数不足总数的四分之一者;
8.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连续八年没有参与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组织的思政课教学成果展示评比、优秀教案评比、指导大学生讲思政课参评、指导大学生录制微视频参评、思政类的教学研究项目、思政类的科学研究项目等活动,或无任何教研科研成果者;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无故连续两届未参加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者除外);
9.因其他原因,经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不再适合担任兼职思政课教师者。
三、实施形式
待岗学习、转岗、解聘退出
四、实施程序
对于不合格的思政课教师,学院要及时停止其课程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指导工作,对教师进行谈话教育,同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对教师的待岗学习、转岗、解聘等具体决定,并提交学校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同意后生效。
对于需要待岗学习,进一步提升能力和素质的老师,学院安排其给老教师助课助教,安排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思想帮助,使其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待岗学习期分半年和一年两种。待岗学习期满,经教学试讲和能力素质考察合格者,学院领导对其进行上岗谈话,重新进入思政课教师岗位。
教师本人愿意,或待岗学习期满仍然未能达到要求的专职教师,学院请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同意,在教师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安排其到学院内部其他管理服务岗位工作。如果本人不同意,则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学院解聘其专职思政课教师职务,退出教师队伍,移交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工作。
待岗学习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兼职思政课教师,学院解聘其兼任的思政课教师职务,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五、待遇调整
退出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专职思政课教师的相关薪酬待遇。转岗的教师,按照新转任的岗位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待岗学习期间,暂不享受专职思政课教师的专项绩效奖励。其他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此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制度由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负责解释。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2022年9月